国美促销存在“虚拟原价”行为 虚假促销大行其道联商
一台原价为3988元的洗衣机,降了近600元,仅为3398元。如此优惠的价格,想不动心都很难。然而,这个“原价”只是商家为了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虚拟出来的。近日,全国知名家电品牌国美电器在昆明的一家连锁店被物价部门查出存在“虚拟原价”行为。
走在大街小巷,无论是大商场,还是小店铺;无论是卖家电的,还是卖服装的,花样翻新的促销活动已是司空见惯,令消费者眼花缭乱,其中虚假宣传信息让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国美促销存在“虚拟原价”行为
在昆明市中心宝善街的国美电器连锁店,看到,临街的一面墙上贴有“国美5店共掀1号‘强降风暴’”大型色彩斑斓的促销宣传资料,7月16日至22日期间,对彩电、洗衣机、微波炉、手机、电脑、空调等上百种商品进行特价、降价促销,其中,对小家电采取“直降+买赠+送礼”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店内也挂满了制作精美的促销宣传资料,成为超市一道独特的风景。
7月18日,昆明市物价检查所对昆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吴井门店销售的部分促销产品价格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有手机、电磁炉和洗衣机等7、8种促销商品价格在检查范围之内。结果发现,这些商品均存在三大问题:部分商品当日促销活动中所标示的原价高于促销活动前的实际销售价格;部分商品当日促销活动中所标示的原价并无促销活动之前的销售记录;部分商品当日促销活动中所标示的现价是促销活动前的市场销售价。
物价检查所负责人介绍,这三种情况均属于“虚拟原价”。以三洋XQB62-398洗衣机为例,该款洗衣机当日促销的现价为3398元/台,促销前的市场销售价仍为3398元/台,而标示的原价却是3988元/台。 据物价所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原价是指同一个经营场所内,本次促销活动之前的一个交易日有销售票据的价格。但是,国美电器均不能提供这方面的销售票据,属于虚拟原价行为,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的行为描述,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对此,该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接受电话采访时却另有说法:“电器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价格不断在调整,就会有许多原价,这是非常正常的。同时,国美电器有一套完善的价格体系和规范的操作程序,销售的商品价格对消费者来说是相对优惠的,并不存在虚拟原价的行为。”昆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福林门店经理陈勇说:“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国美电器一直倡导绿色消费。但是由于公司正处于发展时期,仍然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更进一步的规范和管理。”
了解到,从8月起,国美电器汲取教训,在昆明市的5个连锁店同时推出“诚信促销”活动,揭露超低特价等促销陷阱,教给消费者一些识别价格欺诈等方面隐藏的“玄机”。2日上午,在位于昆明市繁华商业区宝善街的国美电器连锁店,看到,“诚信促销”彩色海报宣传资料已经贴在墙上的醒目位置,包括了打击不合理促销陷阱、禁止使用误导性模糊信息等内容,吸引了来往的人群。
促销活动泛滥大街小巷
不仅家电经销商在大搞所谓的促销活动,实际上,经营服装生意的店铺、商家的促销活动也是铺天盖地、琳琅满目。沿昆明市繁华的商业街东风西路转了一圈后发现,各类促销主要以搬迁、装修、店庆、节假日、换季等为由,打出折扣、降价等大旗,标语仍然充满诱惑力,比如:“挥泪傻卖”“回收资金、无利销售”“清仓大处理”“绝对超值”等。
有的商场、店铺为了吸引眼球,在促销宣传广告方面煞费苦心,配以绿色、红色、蓝色等各种醒目色调。一家童装专卖店门口竖立着一个红底白字的促销牌,标有“狂折猛扣、空前绝后”的字样,十分惹眼,店内杂乱地堆放着各类特价儿童服装。而许多小店铺干脆用一张白纸,写上降价、折扣方面的简单信息后,即挂在门口。
作为这条街的常客,还发现,有的商家常年变着花样地搞促销活动。比如,某国际知名服装品牌的经营店门口挂有“3.8折”的标语已近半年时间了,消费者还是络绎不绝。
这些花哨的促销宣传果然凑效,许多店铺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发现,尽管消费水平和档次不同,但消费者都各有“奔头”。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消费者奔向那些自认为有较高诚信度的大型商场,中低收入者则被吸引到小店铺,特别是周末,有的流动商贩在街边路口摆放的摊位也极具魅力。7月下旬的一个周日,两名男子在新闻路与新闻南路交汇的丁字路口处摆放一个卖衣服的临时摊位。为了招揽生意,其中一名40多岁的男子手拿一件米色衣服在路口处叫卖,完全不顾过往的拥挤车辆。这些衣服价格低廉,30、40元即可买到一件。一群中老年妇女围在摊位周围,仔细地挑选着想要购买的衣服。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一位姓杨的老大妈最后花了26元买了一件衬衫,她说:“便宜就买呗。”在小西门一处没有经过任何装修的房子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裤子,门口写有“15元起”的字样。消费者蜂拥而至,把昏暗的屋子挤得水泄不通。 揭开“上帝”受害之谜
事实上,一向被奉为“上帝”的顾客不仅没有享受到真正的降价、特价实惠,反而成为促销活动的受害者。在小西门一家促销店,*女士以40元购买了一件粉红色毛衣,回家后才发现毛衣有一股刺鼻难闻的汽油味,无论*女士使用什么方式进行飘洗,这股味道总是“挥之不去”。最后,*女士只好把毛衣剪碎扔掉。她后悔地说:“以后再也不轻信这些促销活动,贪图小便宜了。”
就虚假促销大行其道,消费者频掉陷阱等原因进行了深入的采访。云南财贸学院商学院教授王旭致力于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他分析说目前的消费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信息占用的不对称性是导致消费者受害的重要原因。生产者或经营者受利益机制的驱动,不愿公开商品生产或经营的全部或部分信息,甚至隐瞒或夸大某些事实。
价格促销手段的确能在消费者中引起“连锁反应”。
比如:某些商家在经营中号称是公开成本的仓储式销售,但又有哪一个消费者能准确掌握经销者的真实成本?由于经营者取得了对所生产、经营商品的信息优势,在交易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控制着交易的整个进程,消费者对商品的信息知之甚少,即使了解某些信息,也是经过经营者“过滤”过的,对购买者毫无帮助作用,而经营者始终掌握着最终的“王牌”。另一方面,即使想获取真实信息,消费者可能要付出昂贵的成本和代价,同时还面临没有权利和条件要求商家提供真实信息的尴尬地位。
从消费者角度分析,由于消费者的素质参差不齐,购买过程中的随意性较大,缺乏周密的分析和思考,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往往容易受到促销宣传的影响。很多消费者尽量避免惹麻烦,有时甚至“大方“到不值为几十元钱、几元钱、几角钱费口舌和时间,长此以往滋长了某些经营者作假的“勇猛”作风,致使其它企业纷纷效而仿之。王旭说:“即使人人都有极高的文化素养,也不可能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刻都能保持高度的敏感与警惕。”*女士选择吃“哑巴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对说:“每天这么繁忙,为了几十块钱专门去找商家理论,讨回公道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太麻烦了!”
处罚力度趋轻也使众多商家为了经济利益挺而走险。尽管对国美电器的处理最终还没有结果,但是,昆明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向介绍说,对于价格欺诈行为,国家发改委规定罚款在2万元-20万元之间,若符合从轻处罚条件的,罚款的最底线可降为2000元。从工商部门的角度来看,处罚显然也比较乏力。 云南省工商行*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荆日荣说,以假冒伪劣商品为例,如果没有造成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吊销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已是比较重的处罚,但是,他说:“即使甲地吊销了,可到乙地重新申请;以丈夫名字办理的执照吊销了,可用妻子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的名字来申请。”荆日荣认为,“这说明经营者只需要支付很低的违法成本,即可获取高额,甚至是巨额的利润,这是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市场,各种价格欺诈行为盛行的关键原因。”
据王旭估计,以家电为例,目前其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毛利率大约为3%-5%,但是如果采取欺骗性的促销手段,这个毛利率可增至10%。随机走访了一些正在搞促销活动的商场和店铺,得到了“与不促销相比,促销活动能使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肯定答案。
商家和消费者都应只是价格的接受者
今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反价格欺诈年,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与折扣幅度和实际不符等7种价格欺诈行为。国美电器这个案例也正式拉开了昆明全市范围内反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序幕。
王旭表示,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即使有着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也不可避免存在欺诈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和交换行为,交易双方就必然有得失问题。但是,促销欺诈行为如果横行成风,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了。他认为应从四方面加以规范:首先是打击、监管应该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其次商家应以市场调研为基础,制订科学、合理的营销战略和策略,以减少以非法的促销手段获取暴利的机会和概率。另外,创建完全的竞争环境,使信息的流动与占用趋于均衡。在这种条件下,经营者和消费者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而非决定者,任何一个商家都没有权利决定商品的价格,应由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决定。这样才能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境。消费者普及最基本的商品知识,法规*策,提高理性消费的意识也是避免上当受骗的有效手段。(来源:新华 浦琼尤 曾毅 陈鹏)